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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完整版PDF

引言
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社会公众对零售支付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隐私性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货币当局紧密跟踪金融科技发展成果,积极探索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法定数字货币正从理论走向现实。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2014 年,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2016 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17 年末,经**批准,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法定数字货币(以下简称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研发试验。目前,研发试验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正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的原则,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测试。
为阐明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研发上的基本立场,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听取社会公众对研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共同推动建立面向数字经济时代、普遍惠及大众、通用创新开放的货币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发布本白皮书。
一、研发背景
(一)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建设适应时代要求、安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
当前,中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成为催生发展动能的重要驱动力。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科技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新模式与新业态层出不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上购物、线上办公、在线教育等数字工作生活形态更加活跃,数字经济覆盖面不断拓展,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人民群众线上金融服务需求日益旺盛。
近年来,中国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零售支付服务,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培育了公众数字支付习惯,提高了公众对技术和服务创新的需求。同时,经济社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客观上需要更为安全、通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作为公**品,进一步满足
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并以此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与效率,促进国内大循环畅通,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现金的功能和使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我国现金使用率近期呈下降趋势。据2019 年人民银行开展的中国支付日记账调查显示,手机支付的交易笔数、金额占比分别为 66%和 59%,现金交易笔数、金额分别为23%和 16%,银行卡交易笔数、金额分别为 7%和 23%,46%的被调查者在调查期间未发生现金交易。同时也要看到,根据 2016 年末至 2020 年末统计数据,中国流通中现金(M0)余额分别为 6.83万亿元、7.06 万亿元、7.32 万亿元、7.72 万亿元和 8.43 万亿元人民币,仍保持一定增长。特别是在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地方,公众对现金的依赖度依然较高。同时,现金管理成本较高,其设计、印制、调运、存取、鉴别、清分、回笼、销毁以及防伪反假等诸多环节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三)加密货币特别是全球性稳定币发展迅速。
比特币问世以来,私营部门推出各种所谓加密货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影响力的加密货币已达 1 万余种,总市值超 1.3万亿美元。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采用区块链和加密技术,宣称“去中心化”“完全匿名”,但缺乏价值支撑、价格波动剧烈、交易效率低下、能源消耗巨大等限制导致其难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发挥
货币职能。同时,加密货币多被用于投机,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并成为洗Qian等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
针对加密货币价格波动较大的缺陷,一些商业机构推出所谓“稳定币”,试图通过与主权货币或相关资产锚定来维持币值稳定。有的商业机构计划推出全球性稳定币,将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货币政策、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等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
(四)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并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当前,各主要经济体均在积极考虑或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国际清算银行最新调查报告显示,65 个国家或经济体的**银行中约 86%已开展数字货币研究,正在进行实验或概念验证的央行从 2019 年的 42%增加到 2020 年的 60%。据相关公开信息,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瑞典、日本、**、韩国、新加
坡等国央行及欧央行近年来以各种形式公布了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及计划,有的已开始甚至完成了初步测试。
二、定义和目标愿景
(一)数字人民币的定义。
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其主要含义是:
第一,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一是数字人民币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价值贮藏等基本功能,与实物人民币一样是法定货币。
二是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从货币发展和**看,货币形态随着科技进步、经济活动发展不断演变,实物、金属铸币、纸币均是相应历史时期发展进步的产物。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机制与实物人民币一致,但以数字形式实现价值转移。三是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
第二,数字人民币采取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数字人民币发行权属于国家,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
第三,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并行发行,人民银行会对二者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
国际经验表明,支付手段多样化是成熟经济体的基本特征和内在需要。中国作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多民族融合、区域发展差异大的大国,社会环境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年龄结构、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决定了实物人民币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优势。只要存在对实物人民币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实物人
民币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
第四,数字人民币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央行数字货币根据用户和用途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面向商业银行等机构类主体发行,多用于大额结算;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面向公众发行并用于日常交易。
各主要国家或经济体研发央行数字货币的重点各有不同,有的侧重批发交易,有的侧重零售系统效能的提高。数字人民币是一种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其推出将立足国内支付系统的现代化,充分满足公众日常支付需要,进一步提高零售支付系统效能,降低全社会零售支付成本。
第五,在未来的数字化零售支付体系中,数字人民币和指定运营机构的电子账户资金具有通用性,共同构成现金类支付工具。商业银行和持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面持续遵守合规(包括反洗Qian、反恐怖融资)及风险监管要求,且获央行认可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参与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体系,并充分发挥现有支付等基础设施作用,为客户提供数字化零售支付服务。
(二)目标和愿景。
中国研发数字人民币体系,旨在创建一种以满足数字经济条件下公众现金需求为目的、数字形式的新型人民币,配以支持零售支付领域可靠稳健、快速高效、持续创新、开放竞争的金融基础设施,支撑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货币及支付体系运行效率。
一是丰富央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现金形态,满足公众对数字形态现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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